作者: 时间:2024-02-22 来源:山西司法行政网 大 中 小
太原、长治、晋城、朔州、忻州、临汾、运城等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杨丽娜等131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3〕83号),我省杨丽娜等24名同志被司法部任命为公证员。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1. 杨丽娜,女,山西省太原市晋信公证处
2. 赵黎冉,女,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
3. 张源升,女,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
4. 刘 朕,男,山西省清徐县公证处
5. 泰 瑞,男,山西省朔州市国正公证处
6. 赵燕芳,女,山西省忻州市泰和公证处
7. 赵亚峰,男,山西省河曲县公证处
8. 任 卓,女,山西省闻喜县公证处
9. 朱丽颖,女,山西省晋城市晋城公证处
10. 李静旎,女,山西省绛县公证处
11. 姚锬晶,女,山西省新绛县公证处
12. 王 新,女,山西省武乡县公证处
13. 申璐佳,女,山西省沁源县公证处
14. 王 健,男,山西省襄垣县公证处
15. 崔迎波,女,山西省襄垣县公证处
16. 王 琳,女,山西省永济市公证处
17. 陈美婷,女,山西省永济市公证处
18. 刘彦斐,男,山西省朔州市明达公证处
19. 贾连杰,男,山西省运城市河东公证处
20. 翟丽丽,女,山西省翼城县公证处
21. 韩晋东,女,山西省侯马市公证处
22. 冯海滨,男,山西省蒲县公证处
23. 强 军,男,山西省吉县公证处
24. 余昊泽,男,山西省平陆县公证处
以上24人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
山西省司法厅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