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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司法局出台25项便民利民措施

  作者:         时间:2021-06-15       来源:忻州市司法局  大    中    小     

  一、在局门口设置普法宣传专栏,随时向群众发放相关法治宣传资料。

  二、法治文艺宣传进乡村活动。组织法治文艺宣传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等。

  三、建设忻州市法治文化公园。为群众学法、用法提供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和法律服务。

  四、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工欠薪、中小学减负和乱收费法治专项督察。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严格及时依法办理。

  六、为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联合劳动部门举办焊工、电工等技能培训。

  七、对老、弱、病、残及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办理低保等的过渡性救济和安置,为矫正对象帮困解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而重树生活的信心。

  八、在行政复议申请方式上,除书面申请外,还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对于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做好记录,并交由申请人确认。

  九、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咨询电话0350-3020673,提供与行政复议相关的一切咨询服务,方便案件当事人与承办人进行沟通。

  十、上线运行忻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通过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提升普法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法治号、人民号等新媒体平台,以早安图、长条图文、普法漫画、视频等形式大力宣传《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有效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十二、推进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工作,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十三、开展“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服务进社区”挂牌活动。在社区显著位置悬挂“法律服务”公示牌,公布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负责人有关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每月对社区居民提供不少于4小时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到基层。

  十四、建立古城、小杂粮市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齐办公设施,配备宣传资料架等服务设施,设置相应接待窗口,配备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十五、推进公证、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依法减免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着力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公民享有均等普惠的公证、司法鉴定服务。

  十六、开辟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孕产妇、残疾人等存在特殊情况的当事人,需要办理公证、申请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的实行电话预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上门办理服务。军人军属申请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安排专人接待,并开通绿色通道,设置军人优先窗口,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确保服务质量和公平效率。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优先指派相关经验充分的工作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确有需求的,提供邮寄送达服务。

  十七、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免审制。对于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免于经济困难证明。 

  十八、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透明化。引进公共法律服务触摸式一体机,安装到市政务大厅、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信访接待大厅。群众可使用自助查询机器找公证、找司法鉴定、找法律援助,公示信息一目了然。

  十九、发放便民联系卡。发放“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联系卡,公布我市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对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法律服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提前预约,在约定时间(含节假日)提供法律服务。

  二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公证机构除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外,做到简单公证事项当天办结,复杂疑难公证事项10日内办结,其他公证事项5日内办结,努力做到快速办理,100项公证“最多跑一次”,通过延伸服务进一步减少人民群众往返公证机构的次数。对于一般司法鉴定案件,司法鉴定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十一、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法律援助中心、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申请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进行公示,申请人按照清单提供了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的,机构应当受理,不得随意增加清单外证明材料、加重申请人证明负担。

  二十二、提供公共法律公益服务。各法律服务机构坚持为民服务,对贫困家庭小额继承、环境公益诉讼涉及的侵权证据保全、人体器官、遗体捐赠协议、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其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公证事项进行减收或免收公证费,主动参与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等公益工作。

  二十三、发放便民服务卡,便于群众获得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通过扫忻州司法二维码,利用微信APP法律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滴滴律师、矛盾调解、职能咨询、问答咨询等便捷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十四、依托智慧司法建设,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二十五、持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进一步推进法治忻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助力全市转型发展蹚新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忻州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