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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         时间:2021-02-20       来源:忻州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查科  大    中    小     

  2020年,忻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聚焦忻州市“336”发展战略和打造全国康养旅游城市的定位布局,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进展、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三年工作,将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列入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市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2020年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5次,集中听取依法治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法治政府建设、普法等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立法工作、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制干部人员不足等困难和问题。制定了主要负责人履职成效考核细则,将专项述法纳入考核内容。2020年,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进行了依法治市履职成效考核,对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年度述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了专门的述法制度。 

  (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依法规范科学决策程序。出台《忻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办法》《忻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忻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办法》,在贯彻执行省政府274号令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为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供指引。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为切入点,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沿伸至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政府合同等各类政府涉法文件,明确审核程序、标准及送审材料目录等,切实解决实际审核工作中无据可依的难题全年共对86件文件、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或提出法律风险建议对市政府2015年以来印发的1253件文件进行起底清理,就其中218件文件提出建议,对权责清单重新进行修订,对全市31个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审查。2020年,被省厅确定为立法合法性审查信息化试点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要文件草案、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积极作用。建立了以司法部门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确保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关于在国有企业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各级各部门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给予保障。目前市、县两级政府和市政府组成部门,全部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配齐了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 

  (三)依法开展政府立法工作。制定《忻州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对市政府规章制定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内容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做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2020年,提交省人大审议通过了《忻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发挥了法律法规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     

  (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组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领导组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任务分解方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100项指标》《创建全国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出台《忻州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规定实施办法》探索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化体系。具体工作中,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直接部署、对重点环节加强协调、对重要任务认真督办,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均成立了机构,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市级部门横向联动和市、县两级纵向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五)全面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整体推进全市法治政府问题整改工作。针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连续召开市委常委会议3次,市政府专题会议2次,市委依法治市办会议1次,市委郑连生书记对落实好整改任务共批示6次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三年计划,组织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短板摸排、整改,查找不足,推进落实。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大调研、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2个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三是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司法厅厅长薛永辉同志实地督查指导。四是对照省委依法治省办交办的两个问题清单部署了专项整改。既重视抓好个性问题的整改,也不忽视共性问题整改。五是规范执法主体运行。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确保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有序开展。加快推进信息化执法监督平台和学习平台建设应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六是形成了常态化工作举措。安排各县(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协调,分类推进个性、共性和已经整改、正在整改事项的总结分析和办理,全程跟踪督办。 七是强化督导措施。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作为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专项督察、跟踪督办重点事项,列为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专项考核指标。八是加强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六)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政府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体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在继续深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示范市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全力推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推开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法治宣传,积极营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社会化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2020年,忻州市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统一组织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安排,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向县(市、区)级延伸,并从各县(市、区)选择创建活动效果较好的忻府区、原平、定襄、河曲、五寨、五台、保德、静乐等县(市、区)瞄准短板,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加强工作交流和学习借鉴,积极申报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创建。 

  (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六项专项行动”。一是全市域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打造“承诺忻州”品牌。大幅压减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形成了“承诺后预审、开工前审验、竣工后验收”的项目审批管理机制。拓展深化企业项目投资承诺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忻州市贯彻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2020年度行动方案》,以政府统一服务为先导,创新政务服务模式,简化合并保留的审批事项。成立企业承诺制改革代办组,减少企业跑动次数,达到惠企、利企的初衷。加强协调督办,及时跟踪指导,各县及时反馈工作情况,上报存在问题,实行工作月报制度。截12底,全市共办理投资项目承诺制企业申请670件。《行动方案》6月初出台,牵头协调、督办通报全年坚持。二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市县两级政府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印发忻州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27号),从清理范围和重点、清理责任和分工、清理工作步骤、清理工作要求等四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共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文件措施10份,同时对增量文件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业务规则》从公平竞争审查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意见;对代县、繁峙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2019年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统计,全市共审查文件数量4096份,经审查修改后重新出台的文件数量8份;制定了《忻州市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任务》,对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落实;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安排部署并进行培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涉及民营企业不公平限制为审查重点,严把法制审核关,切实保障行政审批公平公正的实施。5月份开展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行动,未发现有不合法的文件发布。 

  (八)持续贯彻《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依法规范扶贫开发行为,加强脱贫攻坚法治保障工作。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探索推进地方金融领域“建章立制”与“依法监管”有机结合。深化环境治理法治化制度机制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执法机制,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一是加强脱贫攻坚法治保障工作。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善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出台《关于开展法治保障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突出脱贫攻坚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扶贫工作和扶贫对象的法治需求为导向,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手段,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讲《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脱贫攻坚政策规定和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基层治理,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主体作用,结合基层民主自治,完善村规民约,形成规范有序的村风民风。通过民主决策、依法管理,强化法治意识,组织村民依法有序参与脱贫攻坚,提升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实现了每个村民的生产、生活和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全覆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调处矛盾纠纷,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优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疏导等工作机制,把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第一书记和村“两委”主动排查化解脱贫攻坚中的矛盾纠纷,积极发挥法律的规范、调节、保障作用。 

  二是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按照“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定位,紧紧围绕已经出台的《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意见》《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促进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若干措施的通知》三个意见,聚焦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深化政务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建设,主动公示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双告知”认领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开展企业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是完善生态环境执法机制建设。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局队合一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并推行生态环境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制度及基准(2016年版)》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承办的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扎实健全全市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风险预警模型,推行热点网格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科学开展案卷评查、整改工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建立政府部门间、跨区域间协查、联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实行环境保护工作约谈制度针对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履职不力的情形,由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人或委托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视情况约谈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制度对在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中,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情况,导致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调查分析原因,分清相应责任,对屡纠不改、屡纠屡犯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做好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建立完善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机制,继续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通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清单。 

  (九)全面加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法治保障。 

  落实全市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打造重要绿色能源基地动员部署大会确定的“3651”发展重点,用法治化方式推进能源供给方式变革推进能源产业发展方式变革,推进能源外送方式变革,推进能源消费方式变革,推进能源体制机制变革,打造绿色能源创新发展环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依法合规妥善处置去产能企业债务。开展能源革命精准化律师服务专项行动和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行动。2020年全年新并网新能源项目共36个,271.73万千瓦。全年共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为原平市石豹沟煤矿长梁沟井田30万吨/年(僵尸企业),同煤榆树底煤矿15万吨/年。 

  十)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和完成“六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资源,精简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强执法监管。重点整合执法主体和实施相对集中执法权,探索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印发《忻州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市场监管、卫生计生、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深化文化旅游、农林水利、商务流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探索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行政执法活动公开公正透明,确保监管有效到位。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继续深入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落实,梳理行政裁决事项。严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全省首家申领制发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作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全国市级联系点,在忻州司法“11211”信息化平台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执法办案、业务监督、统计分析和执法公示需求出发,在全省率先探索研发市级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忻州经验在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会上进行了推介。三是进一步推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结合忻州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忻州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通知》,着力完善规范文明执法相关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完善相关功能。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四是着力打造稳定的法治环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让企业、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未来有一个稳定的预期。具体工作中,依法出台招商引资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对招商引资合同文本条款,特别是政府承诺事项全部进行司法公证;对招商项目中的政府性投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大力倡导契约精神,依法履行政府招商引资承诺。 

  十一)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强市级政务云平台建设,推动政务网络一体化运营,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部门系统整合和多终端信息对接,建立多维联动、立体防护的网络安全体系。建好“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 

  一是制定《关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市政府印发。二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配合做好省级政府“互联网+监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做好迎接评估相关准备工作。截8月3日,全市通过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共报送监管行为数据24682条,“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数据347条、监管对象数据1962条、执法人员数据522条,监管行为已覆盖监管事项数614条,监管事项总数13379。三是开通运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完成整合工作,建成工单流转系统。截7月底,共接听群众来电14564个,受理群众咨询、求助、建议、投诉等12539个。四是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好差评”专项考核,制定《忻州市“好差评”专项考核办法及考核指标》。 

  (十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互联网+政务公开”模式,发挥大数据作用,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全面深化、拓展、延伸“13710”督督办系统,着力强化全市效能建设。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修订后新的忻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主动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依法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全面推行。在全省首家实现“13710”电子督办系统市县乡三级政府全覆盖。由市委市政府倡导组建的“忻州随手拍”问政服务平台已成为信息化时代政民互动交流的崭新窗口,先后被评为全国政务新媒体优秀公众号、“移动政务创新十佳案例”等荣誉称号。 

  (十三)进一步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农村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在忻调研时提出的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治理体系相结合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工作机制,和市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全面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治理体系建设,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治理体系的通知》《忻州市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对全市乡村法治建设和示范创建进行全面部署,助力乡村振兴。二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在全市开展了法治乡村工作调研,掌握了总体情况,明确了工作方向。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组建了忻州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专项工作领导组,明确了我市乡村法治创建总体目标和2019年--2022年四个阶段性目标,制定了落实措施,分解了工作任务。2020年推选出84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了乡村法治广场、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免费法律咨询、基层矛盾调解等工作。进一步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驻村入户、评议等制度,为乡村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建设和村规民约等管理规定的制定提供法律意见,定期开展好法律“体检”。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以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搭建忻州司法矛盾纠纷网上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在矛盾纠纷在线录入、权威法律资源线上解答等互动功能,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智能化,提升乡村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 

  (十四)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制度建设,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应诉质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和纠纷,力争“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不断研究分析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2020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起,诉讼案件已全部审理。 

  十五)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普法大格局。 

  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行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2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市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市级普法重点单位的65名处级领导到忻州中院全程旁听一起工伤认定纠纷行政诉讼案件,推动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3月,忻州中院派出法官干警深入到五台县深西乡举办了打击“村霸”、妇女维权两场“送法下乡”活动,为基层群众送上一套法律大餐。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区两级消费者协会、22户企业、个体户代表,共计500余人在忻州市体育广场组织开展了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加强以案释法,组织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同时,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学法、用法宣传,形成普法宣传大格局。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安排部署全市“七五”普法验收检查工作,对14个县(市、区)、80多个单位进行“七五”普法验收检查。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普法工作领导体制,法治教育被普遍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培训当中,“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效较为明显。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把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作用作为深化机构改革、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全面领导的一项重要工作,构建一体化工作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方案》《四个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人员名单》《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等制度,形成了上下对口、协调一致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为法治忻州建设推进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制度把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作为贯彻实施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了党委、政府要把每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审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作为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的固定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法用法,党委(党组)中心组注重宪法法律的学习,领导干部任前培训、日常考核和党校培训均体现出对学法用法的充分重视。2020年,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6次,市政府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 

  (三)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20203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将忻州确定为全省唯一地级市承担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试点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组成工作专班研究试点工作,从总体目标、述法依据、工作任务和组织实施四个方面,重点梳理了述法主体、述法内容、年度考核、评价意见、评价等次、结果运用等述法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2020年,市委书记郑连生在全市“两会”筹备工作会议、全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以及城区道路建设工程开工仪式等会议活动中,带头强化树立法治理念,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朱晓东市长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及全国“两会”期间接受法制日报专访,畅谈用法治助推脱贫攻坚的经验做法,倡导领导干部争做法治型干部。 

  (四)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任务清单。为确保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贯彻落实,2020年4月20日,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2020年履职任务清单》,把加强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纳入到履职任务,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各15项任务,以两办名义印发。同时,对15项具体任务实行台化管理,逐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和落实情况,全部推进落实。 

  (五)创新考核办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纳入年度专项工作考核,全省首家出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办法》和《县(市、区)26项考核细则》《市直单位16项考核细则》出台了《忻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估考核表彰工作方案》,确保法治建设考核考专考精。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忻州市作为全省法治忻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试点全面推进之年,忻州市将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总结前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起草完成《忻州市“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稳扎稳打、梯次推进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注重结果运用,强化督察整改,充分发挥督察倒逼和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认真做好行政立法、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