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咨询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4-07-30 | |
信件内容 | 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怎么确定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07-31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按照《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山西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确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政府斜对面),咨询电话0350-3309333。 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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